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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
项目背景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简称《水十条》),提出了“2017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目标。

南宁市为响应《水十条》的要求,以国家住建部、环保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号)及南宁市政府印发的《南宁市2015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方案》(南府办函〔2015〕189号)为指导纲领,按照“两普查、两整治、两建设”思路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项目总投资
投资金额137506.54万元
项目合作期
15
项目信息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治理范围为南宁市那平江、西明江、二坑溪、朝阳溪、可利江、亭子冲、细冲沟、黄泥沟、石灵河、石埠河、凤凰江及那考河(高速以北)段共12条内河黑臭水体段,长度共60.1km。

根据市领导关于启动部分黑臭水体河段应急治理的批示,在启动部分黑臭水体河段应急治理会(南海绵水城办纪〔2017〕11号)上确定,原可研中那考河(高速以北)段不纳入本次PPP项目建设工程范围。本项目治理范围为其余11条内河黑臭水体段,整治长度共59.1km。

项目建设内容为11条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合计铺设截污管及污水压力转输管38.558km,箱涵1245m;设置1座生化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2万吨);9座物化污水处理厂(合计日处理污水能力49万吨);规模较小的一体化处理站7座,污水提升泵站7座;内河清淤总量235425m3,需外运处置干污泥量102383吨,清淤工程量需进一步结合实测资料核定;在西明江、可利江2条河道沿岸设置5座初雨调蓄池,调蓄总容积18600m3;在西明江、石埠河2条河道设置生态修复设施,种植水生植物2.48万m2。
项目运作方式
DBFOT模式
项目亮点
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