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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邦观点 |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作者:刘胜强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  专业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上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交通装备,鼓励引导绿色出行,让交通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为交通运输行业做好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是交通运输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建设交通强国的关键内容,也是推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支撑。



一、绿色交通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绿色交通顶层设计不断完善


“十三五”以来,为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工作开展,交通运输部陆续印发《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综合性政策文件,同时在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发展、绿色出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船舶排放控制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船推广、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和城市绿色配送等各领域制定专项政策文件,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同时,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发布《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16年)》,在节能降碳、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环境监测、评定与监管等方面制修订200余项绿色交通发展相关标准规范。


表1  “十三五”以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绿色低碳交通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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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加快应用


持续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截至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出租和城市物流配送汽车总数达到100余万辆以上,2021年全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超过66%。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应用,推广LNG动力船舶290余艘。积极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全国港口岸电设施覆盖泊位约7500个。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建设,充电桩数量超过1万个。


(三)运输结构调整成效初显


深入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集疏港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建设,2020年铁路和水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比2017年提高17.4%、8.6%,重点地区沿海主要港口矿石疏港采用铁路、水运和皮带运输的比例比2017年提高约20%,2017—2020年全国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25.8%。先后组织实施三批共70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两批共46个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三批共87个城市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


(四)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


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并加严排放控制要求,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船舶硫氧化物、颗粒物年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80%和75%。沿海和内河港口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任务,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衔接。推动建立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在京津冀及周边和汾渭平原地区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100万辆,车辆清洁化水平逐步提升。


(五)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建成了20条绿色公路主题性试点工程,开展了33条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公路建设与生态环境更加融合协调。建成了11个绿色港口主题性试点工程、荆江生态航道和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等一批绿色航道工程。支持完善交通服务设施旅游服务功能,推进建设了一批特色突出的旅游公路、旅游航道和旅游服务区。



二、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及框架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相关论述,国家生态文明战略总体要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碳达峰碳中和及生态环保等相关政策文件,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关键目标是降低行业碳排放强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升国土空间生态保护,重点任务是建设环境友好的基础设施、发展清洁低碳的运输装备、构建集约高效的运输体系。


在环境友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工可、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生态红线管控区域和各类生态敏感保护目标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机场、绿色枢纽建设,集约利用通道资源、岸线资源、土地资源和建筑材料,依托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应用光伏、风力等可再生能源,建设节能建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保护水平。


在清洁低碳的运输装备应用方面,应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提高私家车、公务车以及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开展电动重卡、氢燃料汽车研发及示范应用,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深入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推广应用,加快现有营运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促进岸电设施常态化使用。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推进汽车绿色维修。加快淘汰老旧车辆、船舶和工程机械,尽快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在构建集约高效的运输体系方面,要健全港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等铁路专用线集疏运体系,尽快解决“最后一公里”衔接不畅问题。深入推进货物运输结构调整,重点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由公路向铁路和水路转移,充分发挥铁路和水运低能耗、低排放的优势。加速推进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联运发展,推进运输服务规则衔接,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出行体系,强化“轨道+公交+慢行”网络融合发展,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慢行等绿色出行比例,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提高城际出行铁路占比。



三、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相关思考


“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交通运输行业进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以更高的站位认识绿色交通理念、更系统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更有力的手段推进绿色交通建设,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一)全面提升行业对绿色低碳发展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


持续开展绿色低碳交通宣传教育,推进交通领域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转变观念、更新理念、坚定信念,切实担当起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的责任。推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构建绿色低碳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交通领域节能降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集约等各项工作,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解决绿色交通发展中的关键困难和问题。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运和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开展绿色低碳理念和技术培训教育,提高绿色低碳交通专业水平。


(二)系统全面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发展


完善绿色低碳交通规划体系,推动各省份和重点城市、重点企业编制绿色低碳交通专项规划,对绿色低碳交通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和具体部署。推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进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不断缩小地区之间、各领域之间的差异。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行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从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运输服务等全过程着手,系统推进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绿色低碳交通发展总体水平。


(三)强化绿色低碳交通评估考核


完善绿色低碳交通统计核算体系,提高交通领域能耗、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数据统计、监测、核算能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评价指标体系,出台绿色低碳交通评估考核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绿色交通动态评估,推动建立与评估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双控”考核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监督检查等,定期开展绿色低碳交通考核工作,推动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绿色低碳交通考核。健全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发布碳排放报告。


(四)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试点示范建设,加快绿色低碳交通装备应用,推进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提升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发展水平。以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资源集约利用、建管养运全过程管理为主,推进建设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等;以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及设施设备节能技术应用为主,推进建设“近零排放”机场、港口、枢纽和公路服务区;以加快新能源车辆及船舶推广应用及节能低碳技术应用为主,推进建设低碳“领跑者”交通运输企业;以新能源车辆应用、发展公共交通、推进绿色出行为主,推进城市“低排放”“近零排放”交通示范区建设。